(《论语·子罕》)盖谓真正的学应能上达于道(孔子所谓道主要是指仁道),只有这样,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权变。
第二句则意思显豁,意即:天造就了生命,生命即有其性。[18]这意思是说,只有来自于天的东西,人们才会绝对敬畏而保其尊严,而只是来自于人的东西,人们就会亵玩而不尊重它。
(朱熹:《论语精义》卷第五上)尽管利、命、仁皆孔子所罕言,然其间之区别甚大,利乃世俗者,故孔子不欲言,至少不欲屡言之。由此可见,孔子之于利,乃诚不欲言者,而之于命与仁,乃终生所欲体之于身而不欲空言者。今有其人,不遇其时,虽贤,其能行乎?苟遇其时,何难之有。现代人常以为,古人之天乃是借天为说,是蒙昧时代之人们民智未开的表现,在笔者看来,这并非古人之民智未开,恰恰相反,乃是现代人理智自大的表现[19],而在这种自大中失去了体证之能力。同时,亦使心、性具有神圣性,而不是一种心理学之物质存在。
然既云听天由命,则必然有神圣者——天之出现,这是正视人之受造性所必然引至的。三、由天人相分到天人合一及天的神圣性 所有宗教特别是理性宗教,都必须有由受造感而来的这种分的觉悟与开发。以现代眼光审视象数易学的发展演变,大致可分为三大派。
象数方法是探寻和解释易学起源、易学文本形成和文本固有意义的易学方法。但是,由于过去我们只注重义理易的内涵而忽略了象数易学研究,从而在研究和探讨中国古代哲学思维时很少涉及它,应该说这是哲学史研究中一个缺憾。义理易关注人事,善于从儒道释诸家中吸取营养,建立具有思辨意义的偏于人道的易学体系。易学家秉承西汉易学传统,以探索文本本义为目的,阐发了象数易学,以郑玄、荀爽、虞翻等为代表的易学大师,沿袭汉易旧说,通过注经形式,阐发了一系列比西汉更为精密、更为深刻的象数思想,成为象数易学集大成者。
(《四库全书学典》)纪昀之论与《四库全书总目》相比,有两点值得肯定。按照象数易学发展的进程,我们可以将象数易学史划分为六个时期。
故该书以象数易学发展史命名,旨在在探索易学发展过程中,象数易学理论和易学方法形成与演变。我们之所以研究被多年遗忘了的象数易学,不是有意贬低当今学界占主导地位的义理易之研究,不是独出心裁,哗众取宠,更不是盲目崇拜象数易学、恢复其已被历史淘汰的纯以象数注经的方法,而是以科学的态度和理性精神,运用现代知识所提供的思维方法,把握易学发展的进程和规律,揭示其概念、理论所含藏的真实含义,剖析其得失,择其善而从之,择其不善而改之,实现建构现代易学和文化体系期许。其二,他将象数易学的派别,由汉宋延伸到清乾嘉时惠栋,清代象数也在象数易学之列,其研究的范围扩大。二 象数易学作为易学一个分支,其发展与整个易学发展的进程是一致的,从其思想的萌芽、学派形成、思想体系的形成,到思想的发展和演变,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。
因此,由汉代开辟的以象数注《易》的方法不可以全废。以刘牧、邵雍等易学家一方而承袭道家之说,运用易数推衍出由黑白点构成的河图洛书。另一种指《周易》卦爻符号所象征的万物之象,有学者称为物象。放授许坚,坚授范谔昌。
易学史是易学形成、发展和演变的历史,这种历史是一种易学学术活动的真实存在,是客观的,确定的,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。《周易》文本中符号系统本之《连山》、《归藏》。
故易学史包括象数易学史和义理易学史。《四库总目》总纂官纪昀在乾隆五十七年(1792)为其侄纪虞惇批《周易》稿题辞中又作了修正。
隋唐时,南北统一,随着南学取代北学,郑玄易失去官学地位,逐渐被学界冷落。宋代所谓的象数之学不仅指汉代的象数易,也包括了宋代的图书之学。飞伏本指阴阳两爻的隐显,显示在外的是飞爻,隐藏在飞爻之下的与之相反的爻是伏爻。作为象数新的形式——图书之学是宋代易学家探求易学起源和解释文本重要方法。《系辞传》参伍以变,错综其数,通其变,遂成天下之文。凡以一爻所象征的事物及事物的属性、形态,称为爻象。
如汉末易学大家虞翻及后世传虞氏学者,对象数易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,但他们不属于纪昀所划分的任何一派。此派视《易》为卜筮之书,多本古法,参以占候。
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记载了二十多个筮例,反映出春秋时期的零星象数思想和开始使用以象注《易》方法。考古发现,殷周之前,已大量使用了与数占相关的数字卦,以数为占,数早于象。
西汉易学适应了大一统的政治、文化的需要,得到了空前的发展。以思维言之,象数易注重字句训诂与象数方法注经,或建立占验天人之学,故思维具体而直观。
这种划分只是相对的,易学史上既以汉代象数注《易》,又以河图洛书注《易》不乏其人。同时降极则升,升极则降,从而表现出升降运动的形式的稳定性及不稳定性。与此相关的、一些新的易学研究成果相继问世,标志着易学研究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。或断章取义,为我所用。
更为重要的是,二者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吸收、相互影响,共同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易学文化。以笔者管见,以注经言之,象数易以观象系辞为据,注重象数作用,专以象数注辞,揭示辞出自象数。
爻象可分为阴阳象、爻位象等。它包括蓍数(天地之数、大衍之数、老少阴阳之数、策数等)、五行之数、九宫之数及河洛之数。
如象数易学运用到历法中,建立了具有易学特征的中国历法。这种易学史的研究,与研究者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及在此背景下形成的理论素养学识、理解力相关,体现了研究者的易学价值趋向,未必与真实的易学发展完全符合。
又歧而为陈、邵,支离曼衍,不可究洁,于《易》为附庸矣。然经过孔子的整理与阐发,易学话语系统发生了转换,德占取代可筮占,《周易》具有二重性:巫史的卜筮性与儒家的哲理性。可见狭义的象数学与术数学在古人那里泾渭分明,区分比较严格。极其数,遂定天下之象中的象、数皆就筮法而言,故《周易》本属于术数,为官方专门史官所掌管。
《周易》本为卜筮之学,象数思想是在卜筮活动中产生、且服务于筮占活动。更为重要的是,一些早期象数易学家,精于筮占,撰写过有关筮占方面著作,其许多象数思想通过建立筮占体系而阐发出来。
他们从文本出发,考辨易学源流,辨明是非,对于回复文本和探求文本本义有重要的价值,其所倡导的考据之方法,朴实而严谨,为清代中期乾嘉易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。晋韩康伯注《系辞传》云:斯盖功用之母,象数所由矣。
而术数中的龟卜、象占(星占、云气占、风角占等)、太乙、六壬、遁甲、星命、堪舆、相术等虽也属占验,且借用了《周易》象数某些理论,但它与易学有着本质的区别,故也不属于象数易学研究范围。除了《周易》文本固有阴阳符号构成的卦爻象外,还包括了由卦爻符号推演出的卦气、卦变、互体、爻辰、纳甲、之正、旁通、反对、五行等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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